【统考】关于开展2020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现场确认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0-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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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现场确认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2020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时间的通知》(《学位办〔2020〕6号》),我校拟于8月中旬组织开展全国统考现场确认工作。
为切实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确保考生健康安全,避免扎堆聚集,本次现场确认不接受中高风险地区(含有旅居史或接触史)学员申请,对低风险地区学员实行“网上提前预约”,严格依预约信息进行确认。由于疫情反弹风险随时存在,现场确认工作实施与否,需视疫情发展而定。预约完成后,不排除因疫情取消当地现场确认的情况,将不再安排补采集。特此说明。
一、时间地点
北京:2020年8月14日-18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南门口
深圳:2020年8月20日-23日,深圳市南山区粤兴三道2号虚拟大学园产业化综合楼一层
青岛:2020年8月20日-23日,青岛市市北区同安路67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青岛研究院门口,现场预约进校
每日工作时间: 上午08:30-11:00
下午14:00-16:30
二、人员名单及预约安排
经前期两轮报名摸排及资格审查排除不符申请资格者,现将成功填报摸底信息的学员名单公布如下:
不在名单内情况说明:①摸底信息显示“已参加过全国统考”,全国平台系统内【提交学位申请】处显示“已入册”,说明往年已完成现场确认和指纹采集,本次无须重复办理,也无须参加此次摸排。②摸底信息显示结业证日期是2017年1月1日以前,或获学士学位日期为2017年3月底以后,不符合报考资格。③另有个别学员填报的信息有误,与全国平台在库人员无法匹配,也不在此名单内。
名单内学员可登录下方“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现场确认预约系统”,完成时间地点预约。因疫情防控要求,学校严格限定每日、每时段采集人数,精确到人,届时成功预约的学员请按预约时间准时到场扫描二维码完成验证,未预约或未按预约时间到场者恕不接待。系统操作提示:
1. 预约系统仅对摸底信息填报无误的学员开放,详见上述公布的名单。名单内学员如欲放弃本次现场确认,也请登录系统选择“自愿放弃本次现场确认”,系统内选择自愿放弃后不可再次预约。
2. 请准确填写本人身份证号及姓名登录预约系统。
3. 系统开放时间为:2020年8月3日9:00-2020年8月6日17:00.
4. 每人仅可选择一个预约地点、一个预约时段,请慎重选择。
5. 预约成功后,再次登录即可查看预约信息。在系统开放期内,每人仅有一次更改预约地点时间的机会,可以先查询想要更换的地点及时间是否还有名额,点击取消预约后即可重新预约。系统关闭后状态锁定,不可更改。
(开放时间:2020年8月3日9:00-2020年8月6日17:00)
三、资格要求
1.申请人必须确保“全国平台”个人信息填报无误,【提交学位申请】处显示“已提交”后,再来校确认。现场确认期间不进行信息修改工作,因填报信息有误而导致无法进行现场确认者,责任自负。
2.申请人应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满三年(即2017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
3.申请人必须为(或曾为)我校研修班学员。若申请人已结业,结业证日期应在2017年1月1日以后。
四、现场确认工作流程
(一)防疫要求
为保障考生健康安全和现场确认平稳顺利,不接受中高风险地区(含有旅居史或接触史)学员申请。属于以下特殊情形的,建议不前来确认,或在预约当日持7日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参加现场确认,到现场需主动出示核酸检测报告。
1. 来自疫情城市(有中高风险地区)低风险地区的申请人;
2. 申请人在预约日期前14天实施自我健康状况监测(最早为8月1日-8月14日),每天登记体温,如实填报 个人健康状况申报及承诺书.pdf 。期间本人、家人或共同居住者有发热(≥37.3℃)及相关症状(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的;
3. 健康码有异常的申请人。
(二)疫情防控检查
为避免扎堆聚集,减少传染风险,请务必严格按预约时段来校确认。进入现场确认区域前,须完成如下6项疫情防控检查步骤:
①确认预约信息,出示身份证;
②检测体温(<37.3℃),无相关症状(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
③查验当地健康绿码,无异常;
④查验过去14天行程,未到过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
⑤提交《个人健康状况申报及承诺书》,无异常;
⑥申请人应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采集指纹时备好酒精消毒湿巾。
提醒全体申请人注意:若发现疫情防控禁止事项,恕无法进行后续现场确认工作,请务必服从工作人员安排;禁止车辆、陪同人员进入现场确认区域;现场确认结束后,申请人应立即离开现场确认点,减少人员聚集。
(三)身份审查,材料接收
申请人进入现场确认区域后,应准备如下4种材料,现场查验:
①二代身份证
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属国(境)外学位,还应携带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③学生证(在校学员)或 结业证(已结业学员)
④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现场确认资格审查表.doc(点击下载)1份,内容应完整填报,“本人承诺及申请人签名”处必须手抄填写。申请人须保证填报内容、照片与全国平台完全一致(可查询全国平台内“填写基本信息”“提交学位申请”“帐户管理-修改联系方式”等项目填报),如不一致恕不办理。现场确认不提供空白表,请务必提前填好。
上述材料请务必准备齐全,缺一无法办理。
(四)采集照片、指纹
将二代身份证置于身份证阅读器上,读取个人信息,进行照片采集。
依次采集个人左右手拇指、食指和中指6个指头的指纹,每个指头各4次。采集时,按电脑指令,将指肚轻摁指纹仪,每个指头连续4次,间隔2秒。成功后,换另一指头,直至提示采集完成。
五、后续事项提示
1.现场确认次日-8月25日前,申请人可通过“全国平台”申请参加同等学力全国统考,选择考试科目和考试地点。
2.8月28日前,我校将不定时审核申请人的报考资格。
3.8月31日前,经我校报考资格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可在线缴纳报名考试费。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