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2023年春季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的预通知
- 发布日期:2022-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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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预毕业全体研究生:
2023届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将于下学期开学初进行,请各学院提前做好督促、提醒,组织完成此项工作。
一、审查工作流程
根据系统当前数据统计,2023年春季预毕业研究生2720人,其中博士250人、硕士2470人。
二、审查时间安排
1. 第一轮为系统自动审查:2月27日-3月5日,审查内容包括三项:学期注册(需先交齐学费)、课程完成情况、培养环节完成情况。请各学院及时录入涉及预毕业生的课程、培养环节成绩。
如本专业培养方案还有其他毕业要求(如博士补修课程,讲座、学术报告等其他环节),由学院进行线下审核(具体安排由学院另行通知)。学院应根据相关材料提交情况、学位论文答辩情况,于下学期在系统中进行“毕业审批”。
2. 第二轮为手工审查:3月6日-12日,培养办将根据已提交的学分替换申请材料(含国外学分替代、校内培养计划外课程替代),对第一轮审查未通过者进行手工审核。
三、相关注意事项
1. 预毕业生应在开学前线上交齐学费(含延期学费)、并按时参加下学期初的人脸识别学期电子注册,如因疫情防控影响有变动则另行通知。
2. 预毕业生应登录系统查看“毕业信息”中的“毕业资格审查结果“,核对“培养计划制订情况”是否合格、已修课程“是否及格”、“是否列入培养计划”,如有问题应尽快调整个人培养计划或补办课程替代手续。
3. 如硕士生尚未修满学分,下学期仍需修读个别课程,请注意:务必选择前八周开设的课程,待成绩合格后方可进入答辩环节(具体以学位办通知为准)。
4. 处于休学状态的预毕业生,应先线上提交“学籍异动申请(复学)”再进行毕业资格审查。如不能按原计划正常毕业的,应在申请复学时向培养办说明。
5. 申请提前毕业者,请于3月5日前办理相关手续。
6. 不能按期正常毕业者,请于1月3日至3月31日线上提交“学籍异动申请(延期毕业)”或线下办理结业手续。已办理休复学手续的,学习年限将依据休学期间自动顺延(即休学一年则自动延期一年),不需单独提交延期申请。
延期参加2023年秋季答辩的,请选择预毕业时间为2023年12月,属于2023年毕业生;参加2024年春季答辩的,请选择预毕业时间为2024年6月,属于2024年应届毕业生。请视个人情况做好选择,一旦提交后不得随意更改。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22年12月20日
附件1:《研究生校内课程学分替代申请表》
附件2:《研究生校(国)外修读课程成绩及学分认定表》
附件3:《研究生提前毕业申请表》
附件4:《研究生结业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