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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23年春季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的预通知

  • 发布日期:2022-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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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预毕业全体研究生:

2023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将于下学期开学初进行,请各学院提前做好督促、提醒,组织完成此项工作。

审查工作流程

根据系统当前数据统计2023预毕业研究生2720人,其中博士250人、硕士2470人。

审查时间安排

1. 第一轮为系统自动审查227-3月5,审查内容包括三项:学期注册需先交齐学费、课程完成情况培养环节完成情况各学院及时录入涉及毕业课程、培养环节成绩

如本专业培养方案还有其他毕业要求(如博士补修课程,讲座、学术报告等其他环节),由学院进行线下审核(具体安排由学院另行通知)。学院根据相关材料提交情况、学位论文答辩情况,于下学期在系统中进行“毕业审批”。

2. 第二为手工审查3月6-12日,培养办将根据已提交的学分替换申请材料(含国外学分替代、校内培养计划外课程替代),对第一轮审查未通过者进行手工审核。

三、相关注意事项

1. 毕业生应在开学前线上交齐学费含延期学费按时参加下学期人脸识别学期电子注册如因疫情防控影响有变动则另行通知

2. 毕业生应登录系统查看毕业信息中的毕业资格审查结果,核对培养计划制订情况是否合格已修课程是否及格”、“是否列入培养计划”,如有问题应尽快调整个人培养计划或补办课程替代手续

3. 如硕士生尚未修满学分,下学期仍需修读个别课程,请注意:务必选择前八周开设的课程,待成绩合格后方可进入答辩环节(具体以学位办通知为准)。

4. 处于休学状态毕业生,应先线上提交学籍异动申请(复学)再进行毕业资格审查。如不能按原计划正常毕业的,应在申请复学时向培养办说明。

5. 申请提前毕业,请于35办理相关手续

6. 不能按期正常毕业者请于133月31日线上提交“学籍异动申请(延期毕业线下办理结业手续。已办理休复学手续的,学习年限将依据休学期间自动顺延(即休学一年则自动延期一年),不需单独提交延期申请。

延期参加2023年秋季答辩的,请选择预毕业时间为2023年12月,属于2023年毕业生;参加2024年春季答辩的,请选择预毕业时间为2024年6月,属于2024年应届毕业生。请视个人情况做好选择,一旦提交后不得随意更改。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221220

附件1:《研究生校内课程学分替代申请表》

附件2:《研究生校(国)外修读课程成绩及学分认定表

附件3:《研究生提前毕业申请表

附件4:《研究生结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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