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工作方案
- 发布日期:2015-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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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工作方案》的要求,为做好我院学位授权点的自我评估工作,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石静霞
副组长:苏号朋、于海纯、龚红柳、陈学权、阎丽鸿
成员:孙利、鲍禄、黄勇、边永民、梅夏英、赖早兴、薛源、冯辉、陈杭平
二、评估工作秘书
姜婷婷、范利群、潘陈铭
三、 评估项目与方式
我院本次评估涉及法学博士一级学科、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两个学位授权点。法学博士一级学位评估工作具体负责人为苏号朋,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评估工作负责人为苏号朋。
评估方式均为合格评估。根据文件要求,合格评估包括学位授权单位的自我评估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随机抽评两个阶段。
在自我评估阶段,我院将按学校文件的总体精神要求,采用诊断式评估,对我院学位授权点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通过对人才培养各个环节的自检,发现并反思培养过程中的问题所在,并及时采取措施弥补培养能力的缺失。做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改三者有机结合,全面提升培养质量。在评估中,以采取国内同行专家评估方式为主,积极探索进行国际评估的可能性。
在随机抽评阶段,我院将以平常心态应对,如被抽评,将如实全面汇报,本着学习提高态度积极参与。
四、 评估内容
根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指标体系》,自我评估的评估内容包括目标定位、研究方向、师资队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术交流、资源配置、制度建设等方面,重点评估研究生教育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突出人才培养,坚持特色培养,使培养的研究生更加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更加具有市场竞争力。
五、 时间安排
1、2015年4-5月,制定我院学位授权点自评工作计划、布置工作、进行动员工作、落实任务。
2、2015年5月-10月,依据自评工作计划,对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指标体系》,结合学位授权点建设情况开展自评工作。
3、2015年11-12月,系统总结梳理我院学位授权点建设情况,完成自评总结报告撰写工作,按时上报学校。
4、2016年1-6月,参加学校组织评估阶段。
5、2016年7月-2017年12月,改进提高整顿。
6、2018年1-10月,修订完成最后报告。
法学院
2015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