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获学位公示及证书领取时间安排
- 发布日期:2018-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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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我校第72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现将2017年下半年获学位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如下:
一、证书领取安排
(1)博士、学术型、专业学位硕士
请各 学院 于2月26日,到诚信812领取学位证书(学位档案将届时转移至研究生档案室统一发放,联系电话64494141,请3月5日以后联系)。
(2)同等学力人员
同等学力人员公示期至3月1日。请各 学院 于2018年3月2日到诚信812领取学位证书及档案,安排好证书发放工作。获学位人员应关注相关学院网站通知,按时领取。
二、注意事项
1、学位证书领取后应妥善保管,学位档案领取后应立即提交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若遗失无法补办。
2、领取学位证书、档案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亦可代领,代领人必须携带 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及 被代领人身份证原件,携身份证复印件恕不办理。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