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培养办 教务管理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及成绩录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2-12-04
  • 浏览次数:13092

各研究生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结合新冠疫情防控情况,本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将以线上考试方式进行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线上考试时间及监考安排

1.研究生院已按照各教学单位填报的《研究生课程期末考核情况汇总表》编制“后八周及全学期课程考核方式及周次安排”(见附件1),请各单位认真核对。所有课程均应按已填报周次进行考试,如确特殊情况需变更考试安排的,请于12月6日前反馈研究生院培养办,并及时通知学生。

2.18周考试及平行班合班考试每场2小时,研究生院已完成统一考试安排,并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下发请各单位12月15日前线上填报监考人员及考试平台,路径为“考试安排”—>“维护监考教师”监考教师在“操作”栏填写,考试平台在“备注”栏填写。

3.16、17周开卷考试时间为原课表时间(平行班考试除外)。请各单位下载研究生线上考试监考安排表见附件2),考试时长、监考人员及考试平台,并1215日前研究生院培养办备案

4.期末闭卷考试要求采用双机位视频监考,每50人一个考场,每个考场配备2名监考人员;开卷考试至少要采用单机位视频监考,每50人一个考场,每个考场至少配备1名监考人员。

5.所有线上考试课程,特别是安排随堂考试的,在命题和设置监考时长时建议预留适当的学生交卷时间避免与其他课程上课或考试时间冲突。

6.国际商学院专硕、政府管理学院专硕、国贸单考班及留学生课程的期末考试由所属学院负责安排,相关要求可参照本通知。

二、考试组织

1.为规范期末考务管理工作,各教学单位应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学系负责人组成的期末考试领导小组,加强对线上考试各环节的检查,并制定应急预案,及时解决考试期间的突发情况。

2.各单位在结课周之前,通过多渠道研究生加强考风考纪教育,明确线上考试各项要求,并组织学生学习《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杜绝抄袭等不当行为,营造线上考试良好氛围。

3.单位应组织监考人员培训明确考场纪律和工作职责,熟悉线上考试平台操作流程,确保考试过程平稳有序。

4.任课教师应在考前组织线上考试模拟,明确考试过程与要求,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

5.单位期末考试领导小组应开展期末考试自查工作,填写研究生线上期末考试自查表》(见附件3),2023年1月9日前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备案要求对学位课(含学位基础课和学位公共课)考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其他课程进行抽查。

6.各单位应保留全部电子版或纸质版试题、答卷、论文、平台考试记录等材料,完善考试归档工作,做到有据可查。请各单位整理归档后,在系统“我的报表”处下载并填写《研究生期末试卷和课程论文提交情况汇总表》,于下学期开学两周内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备案。

三、试卷及论文评阅

1.采用直接发放整张试卷的课程应按统一格式制作试卷卷头见附件4)。

2.任课教师可通过考试平台线上阅卷或借助软件工具进行电子化阅卷,也可以下载打印学生答卷进行线下批改。线上、线下阅卷均要求任课教师以明显的标识注明各题批改的情况、各小题与各大题的得分,说明扣分点,并认真核查试卷的总成绩。

3.所有以论文方式考核的课程,均需通过作业查重系统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任课教师可自行选择是否使用该系统进行论文评阅,不使用系统进行评阅的教师应填写《研究生课程期末论文评阅表》(见附件5)。

4.线上、线下论文评阅均要求任课教师从选题、内容、观点、语言表达、结构、逻辑等方面对论文进行综合评价、给定成绩,并写出论文评语,说明扣分点。 

、成绩录入及提交

1.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课程总成绩由平时成绩、期中成绩期末成绩三部分组成。各项所占总成绩比例可由任课教师录入成绩前自行调整本学期期末成绩比例一般低于40%。

2.以论文为考核方式的课程,期末成绩需以论文检测报告的总文字复制比作为评定依据。总复制百分比不超过20%的课程作业,视为合格;总复制百分比高于20%但不超过40%的,该课程成绩由教师根据实际情况评定,但期末成绩不得高于70分;总复制百分比高于40%的,视为检测不合格,期末成绩及课程总成绩均记为零分经认定存在抄袭、剽窃或伪造数据事实的,按《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给予处分。

3.课程成绩录入路径“成绩管理”—>“录入课程成绩”。忘记密码可通过i惠园信息平台“教学应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登录或联系本单位研究生教务进行重置录入课程成绩时,应及时“保存”,以免系统超时成绩录入完毕后,务必点击“保存”—>“提交”本学期课程成绩提交起止时间202212192023年1月20

4.课程成绩单打印路径“我的报表”—>“课程考核登记表”—>“报表输出”。纸质成绩单经任课教师及有关领导签字后,下学期开学后两周内本单位研究生教务员存档。

5.变更或补登学生成绩时,应填写《研究生课程考核成绩登记表(变更、补登及缓考用)》(见附件6,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附原试卷或论文经任课教师签字、主管领导批准后,于下学期开学后两周内研究生院培养办。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22124

附件1:后八周及全学期课程考核方式及周次安排.xlsx

附件2:研究生线上考试监考安排表.xlsx

附件3:研究生线上期末考试自查表

附件4:研究生课程期末考试试卷(卷头格式)

附件5:研究生课程期末论文评阅表(加下载专区超链接)

附件6:研究生课程考核成绩登记表(变更、补登及缓考用)

版权所有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 清华大学教育技术研究所协助